鬼求婚
出处:《太平广记》(出《广异记》)
阅读环境:书桌旁
恐怖系数:★★★
江苏长洲县有一位姓陆的县丞,家中十分贫寒。到了三月三这一天,全家人都要到虎丘寺去游玩。他的女儿已十五六岁了,由于没有合适的衣服,不能和家人一同前往,只好和一个婢女守在家中。父母走后,女儿自己慨叹了一阵,竟然投到井中自杀了。父母归来后,悲痛万分,悲泣了几天,就把尸体暂且停放在长洲县。
过了一年多,有一个姓陆的人前来看望他的姑母,姑姑家和那个女子殡葬的地方很近。经过殡宫,有一个婢女跟随在他的身后,说:“我们姑娘想见您。”陆某很奇怪,只好跟着到了她的家中。家门很是矮小,只见屋里一个姑娘衣着华美,容貌秀丽,询问他道:“您是长洲人吧?我是陆县丞的女儿,不是人,是鬼。想请您传话给我家,现在临顿李十八求婚,我是有家的女儿,从道义上说难以自己出嫁。可以告诉大人,如果答应成婚,应当传话到这里。”当时,陆某还留在殡宫里。没过多久,本州的坊正(管理街坊的小吏)从殡宫边经过,看见衣带露出来,仔细一看,见是妇人。坊正把这事告诉了陆县丞,陆县丞亲自前去,让人打开殡宫墙壁,运出陆某,将他放在大厅里,几天后才能讲话。陆县丞问陆某怎么到的那儿,陆某便把女子的话说了一遍。陆县丞叹息不已,派人寻问临顿李十八。果然有这个人,却没有病,很正常。最初大家不相信这件事,不久李十八患了病,几天后就死了。全家人叹息悔恨,最终让女儿和李十八结为阴间夫妻。
经典溯源
长洲县丞陆某,家素贫。三月三日,家人悉游虎丘寺,女年十五六,以无衣不得往,独与一婢守舍。父母既行,慨叹投井而死。父母以是为感,悲泣数日,乃权殡长洲县。
第5章人鬼情未了:阴阳情牵篇(3)
后一岁许,有陆某者,曾省其姑。姑家与女殡相近,经殡宫过,有小婢随后,云:“女郎欲暂相见。”某不得已,随至其家。家门卑小,女郎靓妆,容色婉丽。问云:“君得非长洲百姓耶?我是陆丞女,非人,鬼耳。欲请君传语与府。今临顿李十八求婚,吾是室女,义难自嫁。可与白大人,若许为婚,当传语至此。”其人尚留殡宫中。少时,当州坊正从殡宫边过,见有衣带出外,视之,见妇人。以白丞。丞自往,使开壁取某,置之厅上,数日能言。问焉得至彼,某以女言对,丞叹息。寻令人问临顿李十八,果有之,而无恙自若。初不为信,后数日乃病,病数日卒。举家叹恨,竟将女与李子为冥婚。
鬼话歪批
衣服寒酸,女孩竟自伤自怜,愤然求死。爱美虚荣之心,古今一也。做了鬼,她便衣服华美起来,难道地下的商店全免费?女性读者别被误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