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案 苏报案:皇帝与草民对簿公堂 第三回 强硬的租界《沉冤录》|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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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录》
第八案 苏报案:皇帝与草民对簿公堂 第三回 强硬的租界

清政府抓捕了章太炎等六人,随即开展了外交交涉。因为章太炎等六人是被巡捕房抓捕的,被关在租界里,朝廷就指示直接负责的上海道台袁树勋,首要工作是要求租界把六个案犯转交给清政府审讯。但是从一开始,袁树勋就遇到了巨大的阻力。他在汇报的电报中,详细说明了自己一开始和洋人交涉的情形。

清政府在上海租界抓人,一直以来都非常困难。清朝官吏到租界办案,必须经过外国领事签字同意。而工部局在租界的权力很大,各国领事都要看工部局的脸色行事。如果工部局反对,各国领事就不敢同意。所以,在苏报案上,袁树勋要过的第一关,就是取得各国驻上海领事的集体同意。

袁树勋和各国领事的谈判,非常不顺利,双方谈了两个小时,最后拍着桌子吵了起来,吵得面红耳赤。外国领事一开始不同意移交犯人。袁树勋也坚持,为什么在中国的领土上,中国政府就不能逮捕中国籍的犯人?在僵持过程中,外国领事说,发生在租界的案子要在租界审理。袁树勋就抓住这一点,以退为进。他说:“好,既然各位领事同意审理苏报案,那么清朝政府就派人到租界里来审理。”各国领事不好反驳自己刚刚说的话,勉勉强强和袁树达成了两项协议,第一,租界按清政府要求,逮捕有关人员;第二,封闭《苏报》报馆。

第二天,袁树勋再去找各位领事落实前天的协议。想不到,领事们反悔了,仅仅同意抓人,不同意查封《苏报》报馆。领事们为什么反悔呢?原来,各国领事一开始签字同意查封了,但是租界工部局董事会讨论的时候,认为案子还没审就查封报馆,不合适,应该在审讯后再决定是否查封,而且即便是查封,也必须由巡捕房来执行。所以,各国领事向袁树勋表示,要等案子审讯结束了,再决定是否查封报馆。因为查封这件事情,袁树勋又和领事们吵了一架。但是没有用,各国领事就是不让步。

这就是清政府和各国驻上海领事初步交涉的结果。袁树勋在交涉中,为了让租界抓人,做出了让步,同意在租界里审理案犯。袁树勋和各国领事都签字同意了。这样,袁树勋也就完成了上司交代的、迫在眉睫的任务。但是,袁树勋做的这个让步,事先并没有向上司魏光焘报告,更没有和朝廷沟通。他这么做,更多的是想先完成眼前的任务,但是他的这个让步,却使得之后的交涉更加困难。各国领事和租界工部局,一直把袁树勋签字的这个协议当作挡箭牌,拒绝向清朝政府移交案犯。其他官员就对袁树勋很有意见,朝廷也非常生气。

实事求是地说,袁树勋已经做得很不错了。清政府处理苏报案之所以步步受阻,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遇到了强硬的障碍:租界。租界是我们讲述苏报案的一个关键词。那么租界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在苏报案问题上这么强硬呢?

租界是中国近代史的特殊产物。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把通商口岸的一部分土地出租给外国人,外国人在上面建造房屋,生活和工作,成立租界。中国拥有名义上的主权,但外国人控制租界的实际运转。

1845年,英国人根据《上海土地章程》在上海划定租界,建造房屋定居。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到20世纪初,上海租界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设施完善的“国中之国”。租界成立了一个纳税人会议作为立法机构,纳税人会议选举产生工部局,作为租界的行政机构。工部局不接受清政府的管辖,名义上接受领事团的领导。但是,领事团要在租界办什么事情,也得和工部局商量着来。工部局有一个下属部门,叫巡捕房,负责维持租界的治安。租界越来越类似一个外国人自治的殖民地,自己选举产生政府机构,有独立的规章制度,自己收税,自我循环,清政府的管辖权不断被削弱。

租界还慢慢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对很多事情都有独立的态度。上海租界的政治立场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中立。租界工部局在政治上严守中立,不明显倾向任何一方。只要不影响租界的安全,不破坏租界的社会秩序,工部局允许中国国内斗争的各个派别在租界安家落户。只要一个人不在租界里进行刑事犯罪,工部局都对他提供保护。工部局的这种态度,造成了上海租界宽松、自由的社会氛围。也是这种氛围吸引了各地的人才、资本等来到租界,创造了上海租界的繁荣。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说,正是工部局严守中立,保证了租界繁荣。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1898年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令捉拿康有为,康有为跑到了上海租界。上海租界工部局的总办濮兰德找到康有为,问康有为,你在北京有没有杀过人,有没有参与谋害皇帝,康有为说没有。濮兰德说,那好,我相信你,我保证你在上海租界的生命安全。濮兰德把康有为藏在兵船上。上海道台怀疑康有为藏在船上,要派人上船搜查,遭到濮兰德的坚决反对。

负责苏报案的上海道台袁树勋,之前在抓人问题上就和租界发生过矛盾。当时朝廷命令袁树勋抓捕龚超。龚超是长沙时务学堂的学生,1900年参加了唐才常的自立军起义,失败后跑到上海租界。清朝官员签发了逮捕令,领事团也签字同意了,但是工部局却通知清朝官员,逮捕令不予执行。清政府就派人偷偷把龚超诱出租界,进行逮捕。龚超的一个朋友知道后,向工部局和英国领事求助。英国总领事以尊重已有做法为理由,向上海道台提出抗议,两江总督最后同意把龚超交给租界的会审公廨,会审公廨宣判龚超无罪释放。

那么,会审公廨是什么机构呢?这就要谈下租界的司法秩序问题了。

租界没有独立的司法权。租界成立后,为了解决司法纠纷,中英双方签订了《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清朝政府在租界内设立会审公廨,作为清朝的派出机构行使中方的司法权。清政府派出官员,称为谳员,主持会审公廨的工作。如果案子涉及外国人或者外国利益,外国领事要观审。说是观审,但因为外国领事非常强势,清朝官员不得不妥协退让,所以外国领事事实上拥有审判权。

根据会审章程,中方的谳员可以直接派遣衙役在租界内逮捕中国嫌疑人,不需要工部局的同意。但是,工部局对中方可以直接抓人这一点非常反对,从一开始就借口维持租界秩序,坚持要求逮捕令经过外国领事签字认可后,还需要获得工部局同意,最后才能由巡捕房来执行。久而久之,会审公廨的命令和判决都由工部局负责执行。因此,工部局的巡捕房就在事实上拥有租界的司法执行权。

苏报案发生之前,上海道台袁树勋通过会审公廨的谳员,要在租界张贴告示,禁止抨击朝廷官员的集会演说。上海的领袖领事,也就是各国领事推举的首领,签字同意了,但是工部局不同意。工部局的理由是,租界居民有权利集会演说,内容涉及政治,说明他们在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对政治的关注,并没有妨碍治安,因此张贴那样的告示是不合适的,会让租界居民产生不安全感。最后,袁树勋不得不放弃在租界张贴告示。

其实,苏报案发生前,工部局也注意到了爱国学社的活动,也看到了《苏报》刊登的文章,他们也很担心爱国学社这些人闹出什么事情来。为此,巡捕房多次传讯过吴稚晖、章太炎、蔡元培等人,其中,吴稚晖就被传讯了四次。濮兰德亲自询问了吴稚晖,他最关心的是吴稚晖等人有没有军火,吴稚晖明确回答,没有!濮兰德据此认为,爱国学社等人只是批评政府,没有任何实质的行动,所以没有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按照西方人的政治哲学,租界居民天生拥有言论和出版自由,除非是辱骂造谣、破坏治安的言论,不然每个人都可以议论敏感政治问题,批评其他任何人。租界成立以来,巡捕房也查办过几家报纸,但那都是宣传色情、恶意污蔑攻击的媒体败类。对于正常的政治类报刊,租界是允许存在的。濮兰德和吴稚晖等人接触后,认为他们是在正常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嘴上说和动手做,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吴稚晖等人没有军火,没有策划推翻清政府的行动,所以濮兰德就觉得不能抓他们。相反,如果有人要抓他们,濮兰德觉得自己还有义务挺身而出,保护他们。保护他们,就是保护言论自由,就是在保护租界的宽容与繁荣。

总之,租界之所以对清政府态度强硬,既是因为有西方列强和不平等条约在背后撑腰,也是因为要坚持原则。

章太炎被捕后还能看报纸。他们被关押在工部局巡捕房的楼上,环境还不错,不断有朋友和支持者来看望他们,人来人往的,还挺热闹。巡捕房还给他们提供纸笔,章太炎在监牢中还能写文章发表。7月5日,《新闻报》发表了《论革命党》,嘲讽革命党人。章太炎看到这篇文章后,写下《狱中答新闻报》,继续鼓吹革命。这篇文章被探望的朋友拿了出去。当时,因为租界不同意查封《苏报》报馆,《苏报》在章士钊主持下,还在继续出版发行。章士钊很快看到了章太炎回击新闻报的文章,把它发表在了7月6日的《苏报》上,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袁树勋拿着《苏报》发表的文章,态度强硬地向各国领事抗议,说你们把犯人抓起来和不抓起来一个样,犯人继续在攻击政府,报纸继续在鼓动造反。这样下去,清政府和租界没法合作下去了。租界工部局不得不让步,同意查封《苏报》馆。《苏报》发表章太炎《狱中答新闻报》的第二天下午,也就是7月7日下午,报馆就被租界查封了。至此,案发后,《苏报》一共继续出版了七天。

袁树勋取得了一场胜利,但是清政府的难题才刚刚开始。租界还会设置什么样的障碍?袁树勋会如何应对?苏报案又会怎么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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