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在我赴上海读研究生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我们几乎每天都在北陵公园里约会,相互间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热。在一棵百年松树下,我们连续一个小时相拥接吻。在湖边柳树下的长椅上,她无拘无束地依偎在我的怀里。瑞瑞是个越熟悉越显得漂亮的女孩,让我看不够。我很快就迷恋上她了,我的感情也变得认真起来。
瑞瑞感觉自己年龄大了,很珍惜这次恋爱,她的感情也很认真。她说也有其他男人在追求她,有商人、有干部,甚至同事,但是,她很坚决地选择了我。她对我的条件很满意,我当过兵,读过大学,现在又是博士研究生。我虽然年龄大了一点儿,穷一点儿,但是她说我是那种女孩子能甘心情愿跟我过穷日子的男人,因为我是那种会体贴人、负责任、懂得生活的人,而且还有一个优点—嘴巴甜。
以前也曾有几个女孩这么夸我,但我不以为然,因为自从大学毕业后每次认识一个女孩时,我都打定主意,进攻得手后就立即撤退。这次,我被她夸得飘飘然,觉得自己真的纯情,开始有点儿自我陶醉,希望永远得到她的欣赏。她说她要把这些年失去的青春都追回来,把多年存积在她心底的情感都洒在我的心里。平时追女孩,我热衷于享受一种异性的征服感,而现在,我开始陶醉于爱情的成就感之中。
那个时期幸福来得很简单,只要在爱情上你俘虏了我,我俘虏了你,就会产生一种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感觉。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时过境迁,原来的幸福标签已经与许多爱情小说一起被锁入历史博物馆里,代之而来的幸福标签越来越复杂,从感官到精神,从精神到物资,从物资又回到心理。幸福感在攀比中产生,在攀比中淹没。对于许多人来说,幸福变得残缺不全,或者马马虎虎。要想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男人很累,女人很难。
有一次,当我俩在午夜的月光下缠绵得难舍难分的时候,她突然问我:“安丰,你相信我会真心爱你吗?”
“当然相信。”我心里飘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问题我来问她似乎更合适,喜欢一个女孩而不动真情,这是我过去的一贯作风。“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呢?难道你不是真心爱我吗?”我揣测她可能心里还装着那个死去的男友,否则她不会突然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我已经真心爱你了!”她的胳膊把我搂紧,脸伏在我的脖颈,几滴泪水流在我的胸前。
“你怎么了,瑞瑞?”我明知故问,“怎么流下幸福的泪水!”
她破涕而笑:“你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了吗?”
我干脆地回答“不知道。”因为我不可能自夸我英俊潇洒,或者说我风华正茂这类的话。
“因为你傻得可爱!”
然而,她的话却令我意外。因为我傻得可爱!在瑞瑞的眼睛里,我确实显得有点傻,因为她是一个机敏、聪慧的女孩。当然,更主要还是由于这次恋爱我的感情认真了,不想再耍心眼。恋爱中,感情真挚的男人都会看起来有点傻。
瑞瑞似乎对我的过去很在意,经常问我一些过去的事情,逼着我讲一些我的罗曼史,也问一些我当兵时的情况,听我讲我身边战友的情况,她特别对柯立帆外贸的生意有兴趣。在那个爱情至上的年代,谈恋爱时刻意谈钱的话题会显得有点枯俗,但感情认真时又不可避免要谈到“钱”字。
“你们战友里谁最有钱?”有一次约会时她突然问我这个问题,我感觉到她想在钱的问题上找个话题与我交流。
“谁最有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谁最穷。”
她瞪大眼睛看着我:“谁最穷?”
“我!”
“我知道答案是你,第一次请女朋友吃饭竟然吃一碗冷面。谁最富呢?”她追问道。
“将来的我!”我嘿嘿地笑起来。
“这个我信!但我是问现在谁最富,是柯立帆吧?”
“No,”我摇摇头,“大家都以为他是外贸公司的大老板应该最富,其实,生意做得大的人,不一定就有钱。”
“柯立帆弟弟柯利郎有钱吗?”
“你怎么知道柯利郎这个名字的?”
“你忘记了吗?上星期二,你告诉我说柯立帆的弟弟柯利郎请你和他吃晚饭。”
“噢,我是随口说过。柯利郎是柯立帆的堂弟,是个黑道头子,最近不知道干了什么坏事,突然暴富,所以,要请客吃饭。”
“他没说他怎么暴富的吗?”
“好像说讨债的事。他说现在社会上三角债太多了,今后再替人讨债,价格要加码。”
“他提具体事情了吗?”
“没提。他们尽干违法的事,他不会说。但是,他的言语中流露出‘漏网之鱼’的那种庆幸和自豪。”
“你怎么能跟他们那种人混到一起呢?”
“我是陪柯立帆去参加宴会的,整个宴席上就我和柯立帆是好人。其他的人不是流氓、恶棍,就是小偷小摸。这种人不值得一提。其实我最佩服的是靠自己辛勤劳动赚钱致富的人,比如,我的战友李勇。”
“李勇是谁?做什么生意的?”
“常年在火车站卖包子,是个外表不起眼的男人。有一次柯立帆请战友聚会,一桌酒菜不知不觉花了2000多块。买单时,西装笔挺的柯立帆突然尴尬地从口袋里掏出几百块钱。这时李勇从挂满油渍的上衣口袋里掏出大把现金,爽快地把单买了。柯立帆羞愧地解释说:‘不好意思,做外贸的饥一顿饱一顿,经常钱不够周转。’”
“是啊,又想体面又想赚钱,很难啊!”瑞瑞的表情有点失望,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感慨的情绪。“有机会我想认识下你的这些战友。”
“你不会嫌我穷吧?”
“我当然不嫌你穷!我嫌你不诚实,不老实地交代过去的事情。以后不许对我说假话哟!”
“是,老婆,今后一定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讨厌!”
我们的感情一如既往,以每天升高一度的速度在燃烧。
在我离开沈阳去上海读研的那天傍晚,我在她的宿舍里与她做爱了。这是我第一次来到她的宿舍。我跟在她后面绕过三条七扭八歪的小巷,来到一个旧式二层楼房前面。院子门口一棵很有特点的歪脖松树,好像在向进院的客人招手。我们来到一楼最东头的一扇木门前面,她环顾左右,见院子四周没有人,便熟练地打开门锁,向我招招手。我加快脚步,溜进屋子里。
这是一间灰暗的四人宿舍,雪白的墙壁和床头都挂满了女孩子喜欢的挂件和照片;一扇从里面反锁的小木门,透过门缝射进来几缕阳光洒落在床铺上;两扇用旧床单制作的窗帘只能遮挡住大半扇玻璃窗;一张吱吱嘎嘎的小木床,躺在床上不动都会发出声响;一串飞镖拴在床头,不用问,这一定是瑞瑞的闺床。她曾经告诉我她擅长飞镖。这哪里是大机关的单身宿舍啊,简直连一般的出租房都不如!一条清洁、散发着清香的绣花枕巾,让躺在闺床上的我,沉迷和陶醉在成功的喜悦之中。
瑞瑞把我们的第一次看得很神圣,像协商订婚仪式似的,提前做了准备。瑞瑞是个传统女孩,她告诉我这就是订婚。她拿出一张她提前准备好的白纸,在上面写道:订婚之后约法三章,从今以后不能反悔;从今以后不能不忠;从今以后不能变心。她说这是一张心灵上的契约,双方要在这张契约上签名。
我顽皮地问:“那你与前男友也这样‘订婚’了吗?”
她默默地点点头:“可是我们谁也没违约。”看到她诚实、认真的态度,我高兴地接受了她的条件,在那张纸上签上我的名字,又额外加上一句话:“我也不会违约!”
接着,我们愉快地履行了这个“订婚”仪式。一小时过得像十分钟那么短暂,很快地飞逝过去。对我来说,一切都是那样的紧张和匆忙。然而,瑞瑞像似在完成一项紧急任务似的,把这个过程安排得井井有条。
因为一小时后她的室友们就要回来了,我们要在室友回来之前离开宿舍。她说不能让室友看到我们一男一女单独待在宿舍里,免得产生猜疑;因为一个半小时后开往上海的火车就要发车了,我们必须要在一小时的时间里结束所有的事情。因此,整个“订婚”过程没有温存,来不及回味,更谈不上质量。
还有二十五分钟火车就要发车了,我拉着瑞瑞的手向火车南站跑去。我来不及买站台票,顾不上再次拥抱她,在最后五分钟穿过检票口,回头向她挥挥手,马上向站台里跑去。她站在检票口眼角含着泪水向我挥手。
火车开了,窗外看不到她的身影,我突然感到后悔,我没有与她吻别,没有与她拥抱。我开始想念她,我的未婚妻。火车在加速,我望着火车窗外,回忆着刚才我们短暂的“订婚”仪式,一切像做梦一样,忽隐忽现。自从认识她之后,我的恋爱态度变得认真和严肃起来。
后来她曾在信里告诉我,火车站分别的那个时刻,她心里有点儿酸楚,不知是我带走了她的心,还是她的心随我而去,突然感到心里空荡荡的,充满惆怅。她开始了无尽的思念。
我带着对她的思念来到了上海,从此苦度寒窗。我们的感情没有因为分离而淡漠,反而因为思念、幻想和鸿雁传情而加深。
三个月前学校放暑假,我回到了沈阳,我们再次相聚。夏日炎炎之下,我们的感情像干柴烈火,草地树丛、卧坡桥下、荒野木屋,到处都遗留下我们相爱的身影和狂热的爱情序曲。直到她出差了,我跟着柯立帆他们去内蒙古红石草原,我们又再次短暂分离。我从红石草原回来时她出差还没回来,我并没有在沈阳等她,像逃避瘟疫似的,直接返回上海。
望着实验台上瑞瑞的相片,我的万千思绪从一年多来与她相识、相爱的回忆,又转回到三个月前红石草原的旅行。我的心再次纠结。
离开红石草原回到上海有三个月多了,那偏僻、荒凉、恐怖的大草原一直令我心烦意乱。难以令人置信的红石草原惨案和那个神秘的电话,打乱了我的工作和生活节奏,我显得消瘦和憔悴了很多。
瑞瑞来电话说她两天后要来上海,这是一件让我欣喜的事情。我读研一年多来,我俩还从没在上海碰过面。虽然我暑假结束刚离开她三个月,仍然感到非常地思念她,盼望着这两天尽快过去,早点与她相见。
我的论文《惊恐致死者的血液证据,T肽》在中华法医学杂志上正式刊登出来了,我高兴地第一时间把电话打到瑞瑞沈阳的宿舍里,想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她的室友告诉我她已经去上海出差了,我失望地撂下电话。她的工作带有保密性,她出差什么时候走、去哪里、住在哪里,她从来不告诉我。她只对我说她被安排给高级首长做保卫工作,但从来不告诉我是什么样的高级首长。我猜测是省里的最高领导,所以也不再多问什么了。
两天后的下午,正好是礼拜五,我终于接到了瑞瑞的电话,她告诉我她两天前就到上海了,因为前一天首长开会,她没有给我打电话。下午首长在宾馆休息,她请了半天假,一会到上海医科大学看我。撂下电话,我差点原地蹦起来!
我站在学校大门的收发室门口等她,学校门前的马路上车辆穿梭,人来人往。半个小时过去了,没见她的人影,我真有点儿望眼欲穿的感觉。突然,有人在我背后用手指顶着我的腰部喊:“不许动!”我回头一看,她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身后。瑞瑞身穿藏青色西服、白色衬衣,系着一条红领带,像个年轻的银行职员,笑嘻嘻地对我说:“眼大漏神!”
我说:“我没有想到你会是这身装束,一直在满大街寻找穿长裙的靓丽女孩儿。”
她拉着我的手说:“傻帽,都几月份了还穿裙子!这是我平时工作时穿的服装,因为急着来看你,没来得及换衣服。难道你不喜欢我这身装束吗?”
我调皮地说:“喜欢,像白领,像文化人,文质彬彬。怪不得在电视里领导周围会有穿这种制服的女人,原来都是女保镖啊!”
她不好意思地环顾四周,说:“你净瞎说,什么女保镖,多难听!”
“不难听,我喜欢这个词。你是我的女保镖!”我把她揽入怀里,拥抱着,亲吻着她的额头、鼻子和眼睛,她闭着眼睛仰着脸,默默地享受着我的热吻。她的手臂勾住我的脖子,把舌头塞进我的嘴里,我们旁若无人般热烈亲吻着。
收发室里的老者看到我们两个不雅的动作和举止,不满地自言自语说:“哼,都这么大岁数了,大庭广众之下搞婚外恋、偷情,成何体统!”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传到我的耳朵里,我气得差点儿晕过去。我扭头瞪着老者,说:“大伯,你看看清楚,我是未婚,这是我的未婚妻,我们不是偷情。”
“未婚妻也别在大门口亲哪!”老者理直气壮地回敬了我一句。
“走吧,别跟他吵了。”瑞瑞看到我有点儿认真的样子,拉着我向校园里走去,“你的实验室在哪座楼里?我去你的实验室看看。”
“老眼昏花!胡说八道!”我边走边嘟哝着。瑞瑞拽了我胳膊一下,说:“你少说两句吧,我的大叔,呵呵。”
我说:“奇怪,他说你偷情你怎么还笑呢?”
瑞瑞答道:“我是笑你呢!你看看你自己的样子,有多久没理发了?胡子都长这么长了。你现在比去年在鸭绿江大桥上我认识你的时候还要显老。难怪别人误解!”
在电梯里,我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下巴,这才意识到不怪别人误解,都怪自己太邋遢,已经有几天没刮胡子了。顿时,我气消了一大半,说:“唉,老了,快四十岁的男人,三天不刮胡子就没了模样!”
她趁机调侃:“放心吧,我不会嫌弃你的,大叔!”我把她揽入怀中,吻着她的秀发,说:“嫌弃也晚了,生米早已煮成熟饭了。”
“哼,你别得意太早!你如果对我不好,煮熟的鸭子也会飞走的。”
“嘿嘿。”我坏坏地笑笑,没吭声,心里不服气地想:煮熟的鸭子能飞掉,我就把你吃掉,看你往哪里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