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晕枪理论《顶级悬案:犯罪史上的八宗惊世疑案》|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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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悬案:犯罪史上的八宗惊世疑案》第六章 琼贝妮特·拉姆齐谋杀案
眩晕枪理论

像在秋奇案和其他案件中一样,罗·斯密特对拉姆齐案的侦查非常细心。在研究琼贝妮特尸体照片的时候,他注意到两块不大的红色伤痕,正是这时斯密特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看法。两块伤痕相同,每块伤痕中的两个小痕迹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另一块伤痕中的两个小痕迹的位置关系一样。他认为这样的关系不会是偶然形成的。他就此事问过几个人,最后问到了科罗拉多州阿拉帕赫县的法医官迈克尔·道博逊。道博逊曾经处理过一个牵涉眩晕枪的案子。研究过斯密特给他看的照片后,他说这些伤痕与眩晕枪留下的伤痕是一致的,但是他没有亲自检查尸体就无法确认。

斯密特进一步研究了眩晕枪的可能性,并把留下这些伤痕的武器的类型缩小到了“气动泰瑟(Air Taser)”牌气动眩晕枪。按照史蒂夫·托马斯的说法,警察局认为这宗犯罪中没有使用眩晕枪,但是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我不是这种武器的专家,但是我认为斯密特的证据是很有说服力的。

就像林德伯格绑架案中的阁楼地板一样,这也是可以改变整个案情的因素之一。如果罪犯真的使用了眩晕枪,那么我认为这就否定了父母是凶手的可能性。

对一个六岁的孩子使用眩晕枪只可能有两个意图:为取得性快感而折磨她,或者把她打晕。两者都不符合拉姆齐夫妇是凶手的假定。眩晕枪证明作案有计划、有目的,而不是偶然的。如果琼贝妮特尸体上的痕迹真的来自眩晕枪(否则不会有两块符合“气动泰瑟”牌眩晕枪的痕迹),那么我们就得注意,记事簿和可能用来击打头部的武器都放在房子里大家一眼就能看得到的地方,而用来进行控制的东西——胶带、绳子和眩晕枪——都没有被发现,这表明罪犯可能是自己带来这些东西的。手电筒可能也是一样,闯进来的罪犯很自然会带一个手电筒。当他发现自己需要一件钝器作凶器的时候,他想到了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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