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个案件中对布鲁诺·理查德·霍普特曼不利的一个最重要证据。它现在还是现代犯罪学历史上最为著名的证据之一,就像肯尼迪总统刺杀案中的“神奇子弹”和辛普森案件中的手套一样。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那架木梯。它经常被描述成是“做工粗糙的自制品”。但是当你仔细观察它时,却会发现它的设计实在是精巧。它之所以看起来是做工粗糙的,是因为非常轻,而且上面横档之间的间隔比一般木梯要宽。它当然必须很轻,这样才方便携带。当我和马克·奥尔谢克检查它时,我们认为,制造这架木梯的人心中很清楚横档之间的间隔应当宽一些,但同时不能宽到不好往上爬的地步。也就是说,横档之间的间隔不能宽得不能用。
木梯的分截结构同样是设计精巧的。头两截是通过铰链折合在一起的,第三截则可以安装在第二截上面,如果有必要的话。建造木梯的人肯定经过深思熟虑,而且对木梯应当做成什么样子可谓胸有成竹。
建造木梯的人很可能是个木工。
请不要忘记霍普特曼的笔记本中出现的木梯草图。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阿瑟·科勒研究时所使用的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利用木材样本和切削刀片的样式来确定这些木材最可能来自什么地方,它们是在哪里制作的、运输的或销售的。最后他确定木材是出自布朗克斯区的那个木材厂,难道这会仅仅是一种令人惊异的巧合吗?让人更惊异的是,霍普特曼曾经在全国木材和木制品公司工作过。当然,就像这个案件的任何事情一样,有些人对科勒所使用的方法、技巧及假设提出了质疑。但是我没有发现什么强有力的理由,让我相信科勒的分析是不正确的。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和木梯有关的核心问题。1934年9月26日,星期三,也就是亨利·布拉克曼在壁橱的门背后发现电话号码和地址之后的第三天,警方又到霍普特曼的阁楼中查找线索。根据官方记录,他们注意到地板上有一个缺口:西南角有一块八英尺长的地板不见了。在那个缺口处,下面的四个靠在一起的托梁上有四个钉孔,那块木板可能就是被钉子钉在托梁上面的。通过比较纹理和钉孔,科勒认定,绑架案中的木梯上的标号为十六的扶手就是取自阁楼这块不见了的地板。根据控方的说法,霍普特曼造木梯造到最后时木材不够了,因此只好随手取了一块地板来充数。
但是就像其他事情一样,在这一点上同样也是众说纷纭。霍普特曼的辩护律师们指出,警方是已经在阁楼中鼓捣多次后才发现这个缺口的。可是,对警方来说,这种缺口难道是很难发现的吗?然后他们还指出,在霍普特曼被捕之后,只有警方能够进入这个阁楼,甚至联邦调查局也被阻挡在外。1934年9月28日,联邦调查局局长J·埃得加·胡佛在一份备忘录中说这个问题不过是由于对管辖权有误解而造成的。胡佛尽管不高兴,但还是接受了警方的解释。但是从技术角度来说,如果你想制造假证据的话,这确实是绝佳时期。
警方有这样的机会,而且会有这样的动机。但是让我们从宏观层面来看看。我们已经检查过那架梯子,还看过了阿瑟·科勒提出的纹路相符的分析,我们认为他的说法是很有说服力的,尽管标号为十六的那个扶手的末端和阁楼中那块木板的剩余部分之间有几英寸的间隔。
这意味着,如果确实是警方伪造了证据的话,那么他们必须从木梯上取下真正的标号为十六的扶手,并从某片木板上切下一条来冒充。此后,他们必须从霍普特曼的阁楼中取走一块木板,并李代桃僵地将他们用来制作假扶手的那块木板的剩余部分安装上去,同时还必须仔细搞出新的钉孔,并且这四个钉孔必须和四个托梁上的钉孔完全对上。他们还必须毁掉原来的那个扶手,并且要确保替代扶手的纹路、颜色、上面的曲线和损伤痕迹看起来要和原来的几乎一模一样,这样任何人若将它和犯罪发生后拍下的真正的扶手的照片相比较,都无法看出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并且,那些安排此种移花接木的人肯定是比任何人都有自信心的,参与此种计划的每个人都必须是完全可靠的,没有任何人会泄密。因为只要一个人泄密,不仅对霍普特曼的追查可能完全进行不下去了,而且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会丢掉工作,并因伪造证据而在监狱中呆上很长的时日。影响证人让他们在指认霍普特曼时显得更加肯定一些这是一回事;而完全伪造证据,特别是当联邦调查局已经感到不满、极可能猛烈抨击警方时,还去伪造证据,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为篡改证据而让此前几乎没有人见到过的工资记录消失这是一回事,而让木梯中的扶手消失,这完全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尽管一个能得到许多木材的木工怎么会从他自己阁楼的木板上取下一块来充数让我着实纳闷,但是由于以上原因,我很难相信那个标号为十六的扶手不是像警方和控方所说的那样,确实是取自犯罪现场留下的那个木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