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二)《全球华语小说大系 • 科幻卷》|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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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泽·云梦山·仲昆(二)

我喘了半天气,才仓皇地抬起头,没瞧见那些卑微的夷奴,却看见河对岸,公主的红房子旁,同样是被月光照得白花花的地上,一群霓裳流彩的宫娥们,围着三个人……不,是两个人一个人偶,在舞动着,歌唱着。歌声在微风习习的草原上传出去很远很远。我痴痴地站着,直到那两人中的一个,一个云鬓高耸,黑发及肩,穿着白菊花样衣服的少女,从地下站起,亭亭玉立地站在场中。

歌声和着我脑海中的一切迷茫困惑,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流梳公主!

我知道,我张开嘴很难看,喝得大醉之后甚至可以说是猥琐,但我的嘴不由自主地张大。我肆无忌惮地看着流梳公主。我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往这边看上一眼的。我佝偻着身躯,无意识地往河里走。

我看见公主站在月光下。但月光是照不亮她的,是她照亮了四周,从她那黑发上闪烁出的光芒,在黑沉沉的河里荡起一道又一道波浪;她的白菊花的衣裙,在夜色下发着清冷的光彩;那雪白的小手吸引了我的每一道目光,我几乎零乱了。

仲昆就站在她身旁。当公主的歌声响起时,机关人就开始舞蹈。他和着极其准确而飘逸的节拍,在娇小的公主身旁穿梭来往。公主清扬的歌声划过草原划过水面。我像是被击中,身子一歪半躺在冰冷的水中。我的意识迅速地陷于朦胧和混乱,只感到月亮越来越大越来越苍白,公主的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出尘入云,仲昆的身形越来越飘忽不定……在彻底昏过去之前,我得出了一个决定和一个结论。

那个决定是我要迎娶流梳公主,而那个结论是,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被我推到了自己的前面。

“你去看公主了?”

二哥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一下就从头冷到了脚。

夷奴们慌乱地跪了下去。我心乱如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跪下。可是我不能。我只能弯腰低头站着,比趴在地下还难受。

二哥慢慢走到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所以更加惶恐。

“你居然去看公主。你好大胆!”

“我、我……我、我……”

二哥笑了起来,声音如同刮锅底儿一样刺耳,但我宁可他笑,因为通常他说的话比世上任何声音都刺耳。

果然,他说:“可惜呀,你也是去看戏的。公主没你的份,本来就没你的份儿。现在好了,有了新欢了,哈哈哈。”

我的心被刺得乱跳,不过反而镇定下来,索性去想待会儿把哪个夷奴拿来打死出气。一想到我怕二哥,现在趴在地下的夷奴们心里何尝不是怕得发抖?我都想笑出来。我真的笑出来了。

二哥围着我转,像是在打量自己的猎物,

“嘿嘿,二哥,您……”

“很高兴,是吧?还有乐的。”他连连冷笑着说,“索性我就上奏王,让他把公主下嫁给那小子得了。嘿嘿,嘿嘿。那是哪一家的长子?”

“偃家。”

“偃家?是哪一家?没有听说过。”

“只是国人,家道微寒。”我偷看二哥的表情。

那表情,就像是被蚂蟥叮了一口,二哥苍白瘦削的脸上肌肉一缩,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国人!怎么会是国人!地位寒微之人,你竟敢带入春日泽王邑!你好大的胆子!”

“是!是是!”

“你做事大胆!你混账!你、你小子还把大哥的征岚剑拔出来玩过吧?你不要小命了!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老大会放过你?谁动那把剑,谁就是死罪,那是王的赐剑!等到老大死了,剑还是要交回去的,那是御用的宝剑!”

二哥冲我脸上唾了一口,往日温文尔雅的大司徒风范一扫而光。

“等着瞧!老大就要从西狄回来……这回说是胜了,其实是败仗,正没地儿找出气呢,嘿嘿,嘿嘿!”

我额头上的汗“哒”的一声滴在青楠本地板上,似乎迅速蒸腾起一股轻烟。

二哥“呼哧呼哧”地喘了几口气,再一次用他的三角眼盯着我。

“你说,你跟我说。”

“什么……”

“你的那些玩意儿,是不是从那姓偃的小子那里弄来的,嗯?”

“不是!”

“别骗我,我都知道。”二哥根本就不相信我的回答,“我的人看见了。”

“听说,你们在春日泽,还用一个真人大小的傀儡给公主表演?”

我的头嗡的一声什么都听不见了,连我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

“没有?”二哥哼的一声,“老三,我只给你一次机会。我不讨厌人骗我。但我不许你骗我。”他的声音和我的心一起,寒下去,寒下去,“你说。你是想落我手里,还是想落在老大的手里,嗯?”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我的回答会是我愿意落在恶鬼的手里。

“二哥,二哥——”

二哥很欣赏地看着我惶恐地落下眼泪。他起码欣赏了半个时辰,我的声音都快沙哑了,他才冷笑着开了口。

“王,过两个月要举行郊祀大典,顺便迎接咱们老大凯旋。各方的诸侯都要贡上最新的宝物。这都是俗套,我知道。”

他凑近我的脸,恶狠狠地看着我的眼睛:“所以我要进贡最好的东西,老大吃了败仗,我贡上最好的,也许永远也没人能进贡的宝物,这一下老大就要被压下去了。老大被压下去,对你有好处,对吧?你的哥哥里头,除了我,还有谁照顾你?”

“你把那个东西给我弄来。”他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我的脖子不由自主往下一缩。

“我就要那个东西。那是至宝。在那一天以前,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得到那个东西。”

我心里死一般的静寂,像河里的石头一样渐渐地坚硬冰冷起来。

二哥看了我一眼,确信我已经听懂了,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像一只捉弄完耗子的猫,一步一摇地走开了。

我很久都没有去云梦山和春日泽了。我把自己关在一个只有少数人知道的地方。等我积攒起勇气去那里的时候,六月已经过去,秋天的金黄已经布满大地。

从来没有以如此的沉重的心情和如此坚定的决心走上云梦山。这两个月来,我变了很多。站在偃师的身边,我觉得自己形容枯槁,不堪一看。

偃师容光焕发。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两个月来,他们俩幽会的次数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都是在月光下,和着仲昆的舞步唱歌。我很清楚。被我派去,然后回来被我打死的夷奴已经超过十人。

在山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可是真的面对他了,也不过就这么回事。我突然变得坦然。

“听说你们最近经常见面。怎么样,公主还喜欢仲昆吧?”

“嗯嗯!”偃师含笑着点头,他一点也没问起我当夜的不辞而别和这两个月来的经历。没关系,我也根本不打算解释。

“可惜呀。”我只是长叹着说。

“可惜?”

“是啊,”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你不会不知道她是公主吧?”

“她是公主。”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偃师的脸瞬间暗淡下来。很好,我喜欢。

“她是公主。公主的意思就是天子嫁女,公爵以上主婚,连主婚的都是公爵。”我瞥了他一眼,“你是什么?”

一股红潮直冲偃师的脑门。我就知道会这样。

“你现在什么都不是,”我拍拍他的手,“可我早就劝过你。如果你把你做的东西进奉给王,也许你早进了宫,做起御用大官来,那就勉强可以说得上了……可是你,唉——”

另一股红潮涌上了偃师的脑门。没关系,我也喜欢。我早就在想着这一天了。

“我不想……”

“你当然不想。我知道你不想。可是现在说这些有用吗?你喜欢公主吧?”

“嗯,可是……”

“可是公主也喜欢你。”我打断他的话,“公主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她只喜欢你。因为你不同寻常,是,我市侩,你呢,你住在云梦山上。你简直就是一团云。公主喜欢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我点点头说,“你也能给公主快乐。从来没有人能给公主快乐。你能。因为你聪明。你聪明得超越了时代。女孩子就喜欢这样的。”

一旦开了口,偃师从来没有说得过我的记录。我很痞,这就足够了。白云是不会和泥巴较劲的。我知道偃师说不过我。而且这一次,我抓住了他的软肋。虽然我的小命还在别人手里攥着,我却已经在另一边享受把别人玩弄于股掌的快乐。很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于这种快乐的向往,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

“还不晚。”我看着天边的红霞说。红霞的下面就是春日泽。

偃师没有看我。他愣愣地看着落日的方向。

“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你一下直升九重天,”我说,“仲昆!”

偃师的脸抽动了一下,可是还是望着天边。

“下个月,王就要郊祀,那是一年中最重大的日子,各方的诸侯都会云集都城,参加这盛会。盛会上展出各地送来的贡品,无非是些土特产,一点新意都没有。王看烦了,连送的人都烦了。可是今年郊祀会不一样。今年会是难忘的一年。因为在郊祀大典上,将会出现一场不同寻常的,从来没有过也许永远也不会再有的舞蹈。这场舞由王的幼女流梳公主亲自领唱,而舞者嘛……”

我偷眼看看偃师。他极力地忍耐,可嘴角还是在痉挛般地抽搐。

“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人造人,一个机关,一个傀儡。一个能动,能跳,能舞蹈,却又全是木棍皮革做成的舞者。仲昆!”

我放松了口气,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是的,王会被震撼得说不出话来,诸侯会目瞪口呆,百姓会吓得屁滚尿流。”

“只有你,阿偃。普天之下只有你做得到。以大周今日的国力,王如果听到西狄三十六国同时大举入侵,也会一笑置之。只有你和你的仲昆能让王感受世界的奇妙。你不知道,生活在明堂宫里的人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享受了。”

“所以这是数十年来无可比拟的盛事。王一定会大喜,一定会召见你。如果你求娶流梳公主的话……”偃师的眼里放出光来。

“一定会。”

这三个字,用尽了我这辈子全部的激情。

领我上台的宫女慌慌张张地没一点王家气派,我不由自主地跟着慌乱起来。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坐在离王那么近的位置。我紧紧抓着袍脚,生怕一脚踩到,头压得很低,以至于差点撞上站在台边主持大典的召公。

他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迅速安定下来。

然后我看见了大哥。几个月不见,大哥更黑、更瘦了。国人都以为他打了大胜仗,只有少数人知道其实是败得狼狈不堪。所以人人都可以望着他笑,望着他流露出崇拜的眼神,甚至跺他拉近乎,说恭贺大捷之类的套话,我不能。我知道要是看大哥的眼神稍有不对,他可能就会把我眼珠子抠出去。我尽量弯下腰,让大哥以为我是在行礼而没有看他。故意不看他,也是要倒霉的。

我一刻也不敢多待,赶紧坐到台边上自己的位置上去。从那个角落里恰好可以看得见屏风后面有些许动静。我看见不小心露出来的木剑的剑柄。

那是仲昆的佩剑。为了给王表演,仲昆已经习武了。

“为什么要仲昆练剑?”

“你以为王是什么?是小孩子吗?王威扬四海已经四十余年!前有化人大人带他游历天宫,后有西王母带他游历昆仑宫,什么稀罕的舞蹈声色没有见过?你在他的郊祀大典表演莺歌燕舞,王看了笑都懒得一笑!

“所以咱们要表演王最喜欢看的东西。最近,我大哥又在西狄大胜,因此这次郊祀其实是借今名义,慰劳三军,迎接我大哥凯旋的。这种时候要突出气氛。”我望着偃师的眼睛,严厉地说,“要让仲昆习武,要他练剑。要他在郊祀的大典上,一个人表演剑舞,才算得上是正合时宜,才能代表王向四方来的诸侯宣喻国威。

“你想想看,这是多么大的光荣和面子!从来都是由王的仪仗队来完成的,我求我二哥,又求了周公,这才安排下来。你以为谁都可以上台表演的吗?”

偃师沉默了。这是他从未见识过的世界。他在云梦山上可以呼风唤雨,可是在这人间,如果我的夷奴不跑死几十个,他连一个配件都拿不到手。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再一次想。

“可是,桐音不会。”“咱们再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调鸟师。”

“不是调鸟师的问题。”偃师说,“鸟和松鼠是动物,它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玩人类的游戏,更不可能学会舞剑。”

“那怎么办?”我不耐烦地问。

偃师静静地看着远方慢慢沉下去的落日。

“除非……”

“除非?除非什么?”

偃师的脸上突然变得通红。他犹豫了半天,在我一再地催促下,才说,“除非用人。”

“用人?”

“用人的心。用人心做机关人的心。人心里的一切技能、力量和坚韧……在机关人的身体里发挥出来……要舞剑……”偃师被自己的话吓住了。他的话开始语无伦次,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

他的声音低落下去,可是我的心却越来越平和舒坦。

“我们当然有的是人心。”我信口说道,“大哥打了胜仗,带回来很多的俘虏。这些俘虏下个月就会被通通处决在郊祀的大典上。不过我可以提前从里面挑出一两个来。”

我拍拍他的肩膀,好像从前安慰他一样:“这不是什么大事。反正那些俘虏都要死,让他们的心脏能够与不老不死的机关人一道活下去,对他们来说何尝不是乐事?放心,放心。”

“大周天子代天巡幸文武德配威加四海怀柔八方,”传来了召公中气十足的颂咏,把我从回忆中拉出来,“狄、夷、羌、蛮、戎无不宾服,自文武以下,旷古未有!”

我跟随所有的人,心悦诚服地伏拜于地。前面由厚重帷幕重重包裹的天子台上轻轻地一响,我知道,刚刚提到的那位曾以巡天闻名天下,而且势必留名身后万世的天子已经驾临了。我也知道,他不会露出脸来,自从化人不顾他苦苦劝阻,白日飞升之后,他再也没有在天下万民之前显露过身影。我怀疑他已经放弃了一切,宁可孤单地躲在一旁打发时日,也不愿放弃回忆与化人在一起逍遥的日子,这些老人们……

然后我看见,对面的屏风后,几个纤细的身影隐隐晃动。我忽然心一缩,流梳公主到了。我不由得转过去看自己的身后。阿偃的身形,我看不见,可是我能想见他的激动。阿偃,我心里一动,可是已经晚了。

大典已经开始。

两排甲士雄赳赳地从台上退下去,不少人都松了一口气。这些甲士并不是大哥从西狄带回来的,而是二哥的手下。他们在台上声势夸张地表演着大哥大胜的场面,很是威风八面,台下的诸侯官吏掌声如潮欢声雷动,台上的众卿个个面如土色。除了我以外,没有一个人敢去看一眼哥的脸色。

我看了。自从我生下以来,还从来没有如此认真地,一眨不眨地看过我的大哥。如果在那个时候,暴怒的大哥能看见角落里有这样一双眼睛幽幽地盯着他,他也会禁不住打冷颤吧!还好他没有。他依旧坐得笔挺,仿佛坦然地坐在周王之下。

召公舞动着宽大的袖子,在台上卖力地来回穿梭。现在他又走到了周王面前,深深地伏下身子,用长时间的沉默表达敬意。大家也只有跟着伏倒,过了好一阵儿,才听见他朗声说道:“周公与大司徒,请为大王寿。”他趴在地下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的心“怦怦怦”地剧烈跳动起来。

“周公、大司徒为贺王高寿,及为大将军大胜助威,特请为王奉上稀世之宝,前所未见,旷世仅有的人偶,为王舞一曲得胜兵舞。并请——”他转过头来,笑眯眯地望向我的对面,“少公主赐歌一曲,为大王助兴。”

台下的诸侯百宫中顿时响起一阵交头接耳的声音,可是,当仲昆迈着矫健的步子从屏风背后走出的时候,议论的声音很快低落下去。

在上万双眼睛的注视之下,我的二哥大袖翩翩趋身而上,熟练地拉开了仲昆胸腹的衣服,接着打开了腹腔的木板。

人群中轰然一声,惊讶得礼节尽失的赞叹声横扫整个郊祀大典。一个木头人!一个会动的木头人!人们争相拥挤,想看一看这件不应该出现在世上的东西,台下护卫的甲士们甚至失神到忘记了维护秩序。

得意,写在二哥、周公的脸上,也悄悄地写在我和召公的脸上。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得意的人。从前是我的大哥,现在是我的二哥。我也得意。我怎么不能得意。我的得意悄悄地跟随着他的嚣张,如同猎豹追踪猎物一样。

帷幕里说了什么话,二哥和周公并排跪在地下,连连叩首。事儿就这样成了。

屏风后面,响起了早已准备好的洪钟大吕之声,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曲调。我低着头,心跟着音乐跳动,等待着过门的结束。

在场所有的喧闹忽然低沉下去,因为一个不太大的声音唱了起来。那是流梳公主。

歌声像轻轻吹向草原的风,以让人几乎察觉不到的速度和力量,无形无质地向四方散去。其他的声响刹那间被荡涤得干干净净,仿佛天地间只剩下这一个声音。

仲昆在歌声响起的同时,举起了手中的木剑。他划出一个优雅的姿势,腾身而起,剑锋直指苍穹,又返身而下,在场中缓缓地划出个圆圈。这个圈子划得并不急,可是那支木剑飘飘的,竟然渐渐发出了低沉的嗡鸣声。

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大哥的脸色变了。

在高高的天下,伴随着流梳公主黄莺出谷般的歌声,仲昆舞出几近完美的舞步。他轻松地舒展着自己的身躯,手臂轻扬,脚步轻点,在台上转出一个、两个、十个……无数个圆润的圈子。他整个人都被自己转出的圈子包围起来。那种绵绵不绝的圈子像无数个同心光圈。光圈在扩张,在放大,仿佛太阳落到了场中,渐渐地无法逼视,人们转过脸去,只听见木剑破空之声如风声过耳,越来越大。

在那个下午表演的,绝对是整个历史上最完美灿烂的表演。

我喜欢完美。完美的计划也是一样。

和我事先与偃师商量的一样,仲昆舞着剑,随着节拍,渐渐地靠向平台的右前方,也就是事先算好的大哥的位置。他的身体和剑都在靠近这个国家最强的统帅。那圈子卷起的风和剑气,渐渐地逼迫上去,坐在大哥身旁的卿士有点坐不住了。

但我的大哥,仍然像块石头一样杵在那里。我甚至轻轻地笑了一下,因为我早料到会这样。传说大哥在征战的时候,会一直坐在中军战车上,不管是打胜还是战败,中军的车都只准向前不能向后。

但这一次,他是被打败了。一尊神被打败,你会发现他全身都是窟窿。

我斜眼看看召公。他正襟危坐在王前,笑吟吟地注视着场中的表演。今日他的职责是主持大典活跃气氛,所以这个时候他可以很自然地大声说话。

“大亦哉!畏山川之高俊!”他举起扇子,又用力放下,提醒人们的注意,“古来有如大司马之威仪乎?战必胜,攻必克。此次西狄一战,略城掳民,开拓疆土三千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是事先安排好的。在大典上一定要公开称赞大哥的战绩,广喻臣下诸侯知晓,无论如何要保住朝廷的脸面。大哥自己也知道。所以他不会认为这是公开的诋毁。但时间并不是在此时。此刻全场的重心都在仲昆的表演上,除了台上的人,谁也不会听到召公的说话。我真是佩服召公到五体投地,因为仲昆在这一瞬间会做的动作,我只跟他说过一次。

我也佩服我自己,因为事实将证明我对自己亲爱的二哥的了解程度。

没有别的人听得到,二哥“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声,对另一边坐着的石头来说,如同惊雷一般响亮。大哥手不经意地摸向自己的佩剑。一团黑影恰在此刻划过他绷得紧紧的眼角,大哥全身一震,“咔”的一声,宝剑半出,右脚踏下,半跪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全场“噢”的一声。

关于那一刻的记录,《周本纪》上说,“王观木戏于台。木戏作武舞,偶过大司马座。大司马拔剑半。”

人人都看见,那个机关人舞着剑跳过大司马的座位,大司马拔剑在手。

周礼。没有人可以在王前拔剑。

大哥的脸色在日光下刹那间变得惨白。

“为贺王千寿,大司马请为陛下前拔剑,与伶偶同舞。”召公拖长了嗓子,声音如利箭一样射进在场每个人的心里。

二哥的脸上同时变色。

我说过了,那一天的天气,天高云淡,日光强烈,照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在经过了战乱的春夏后,大周的天空终于明朗如昔。

大哥的身躯在那样的高天下,显得渺小无助。他在站起之前,连看了帷幕三次。帷幕中一点动静都没有。

没有动静就是动静。沉默已经说明了一切。

大哥在自己的席上站立良久,终于“唰”的一声抽出长剑,将剑鞘丢开,垂手走到场中。

什么也不能再说了。

流梳公主的歌声已经停止,现在指挥仲昆跳舞的,是乐府的师氏。他是个瞎子,只知道弹琴。他的琴艺天下独步,一弹出来,小如珠玉落盘,大则雷霆万顷。师氏的双手放到琴上,铮铮之声大作。

仲昆就在那音乐的指挥下,挥动着木剑扑了上去。由于音乐的作用,他现在的动作和刚才协和圆润的招式判若两人,像一团疯狂舞动的黑影,一出手就是疾风骤雨般地连砍连劈狂抽乱刺,大哥的身形如一条青龙,在这团黑影中穿梭来去,他的长剑很少出手,反而被木剑压得连剑光都看不到。两个人的身形在小小的场地中央打起转来,越转越快,渐渐地已分不出彼此,只见黑光青光黑光青光交相闪烁。周围的人屏住了呼吸,因为空气已被躁动得无法呼吸。人们移开视线,有的人吐了出来。

“当——叮——”

两声巨响,师氏的瞎眼一翻,手下放缓,场中的两个身形陡然一顿,已是静止下来。

大哥,我的大哥,已经是气喘吁吁,站在场中,而仲昆,仍然如铁塔一般地背对大哥,肃立着。

大哥连连地喘息,呼吸声越来越慢越来越轻,可我却看见他脸上那可怕的表情。那张狰狞的脸上,恐惧将肌肉拉得变形,而在此之上的,却是惊讶!惊讶!没有人知道他脸上表情的意义,除了我之外。但我此刻连自己的感觉也无法分辨。我屏住了呼吸,屏住了全部的意识,我所能看清的一切也只有大哥的脸……

他张大了嘴,喉头中咕噜地响着,指向仲昆背影的手也剧烈地颤抖着。

琴弦“铮铮”地响了两声,仲昆往前一跨,大哥就在这个时候失声叫了出来:

“禽滑励!”

声音戛然而止!

和声音一起断掉的,还有我大哥!

机关人纵上半空,转过身形,干净利落地将我的大哥从肩至腰,劈成了两半。大哥的上半身直飞出去五六丈远,端端正正地落在二哥的席前。

木剑是不会砍断铁塔般强壮的大哥的。木剑壳已经裂成了四截,仲昆手中的征岚剑在日光下发着寒森森的光。

周围传来狂乱的尖叫声,我如释重负闭上了眼睛。

黑暗中,传来禽滑励的声音:“为什么?”

“你把全身的气力都给了我大哥。我能要的只有你的心。”

我在暗处,轻轻地回答。

耳旁传来咕咚一声,我连看也不用看,就知道倒下去的是谁。只听召公厉声下令:“大司徒与周公,指使人偶王前佩剑,刺杀大司马,无礼甚!可速退!”

早已准备好的武士们一拥而上,将我那已经瘫软的二哥和自戕未成的周公连拖带拽架了起来。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看见二哥嘴角的白沫和他脸上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我木着脸,任他被人横着拖下台阶。

“周公与大司徒,日与奸吝小人、鬼魅邪术之人厮混,心神动摇,悖乱至此,”召公收起了先前愉悦放纵的表情,变得凛然不可侵犯,庄重地坐在王前,侃侃而谈,“大周自化人大人东归以来,世风日下,朝廷日非,此皆……”

他的脸、话,已经模糊不可分辨。我的意识过分投入,以至于在日光的毒晒下已经昏昏然了。我只听见召公府的武士们往来奔走,维护本已大乱的秩序,一杆杆长枪逼得诸侯和文武百官个个低头寒栗不已。

“臣请大王即刻屏退妖邪,凡与周礼、正道、六艺不合之术、道、门,尽皆罢黜毁弃。今日木偶之制作,虽巧夺天工,然究其根本,甚不可取!且有杀王臣之罪,王法之下,绝无轻饶!”

我的头脑里“噗”的一声,炸开来。我不记得我叫了一句什么,但随后召公射向我的那两道冰冷的目光成了我终生摆脱不掉的噩梦。身旁的屏风被人粗暴地推倒,我看见偃师。奇怪的是,当我看见他被人按倒时,脸上却还挂着他那永远不变的冷静的笑容。

“阿偃!”我口齿不清地喊了一声。偃师被人狠狠地按着,却始终望着我,他张了张嘴,说了句什么。

召公转头喊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砍下偃师头颅的人的名字。

白光一闪划出优美的曲线,和很多年前在云梦山下甩起的钓竿划过的曲线一样,在阳光底下留下长长的影子。

抓住我的手松开了。但我已经不用再扑上去了。偃师的头颅,咕噜咕噜地直滚到我的面前,就像很多年前,他从芦苇中探出头来一样。这个小子,他在这里只认识我,只有我能抱着他,只有我能闭上他的双眼。

对面屏风里,另一条影子倒了下去,响起一阵宫女们的尖叫。那是流梳公主。

于是,在那个天气很好的日子里,我失去了一生中最珍贵的三件宝物。那三件宝物,曾经在一个月光明净的晚上,在草原的河边,跳着令我终生难忘的舞蹈。

不过当时我已经不知道了。我紧紧地抱住偃师的头,蜷缩在台上。那头颅迅速地冰冷下去,我的手脚、四肢、内脏、全身都跟着麻木、冻结,别人来往奔走,我却失去了意识,成为太阳底下一块永远化不开的冰。

“哗啦”一声,一堆雪从高高的竹尖滑落,跌落在我面前。我从长久的回忆中惊醒,这才发现,原来我已经信步走到了小屋跟前。

小屋已经很陈旧了。没有人住的屋子毁坏得快,可是很奇怪,没有灵魂居住的肉体却能长久地生存。当然我也已经很老了,远远超出了我的年龄和这个早已变得平淡无奇的时代。摧毁我身体的是长年的奔波操劳,还有征岚剑那若有似无的寒气。从成为大司空、大司徒到成为大司马,眼看着王离奇地死去,召公无奈的废黜,我空虚的岁月已过去了数十年,年月更迭,春去了会来,冬来了会去,小草重新爬出地面,春日泽和云梦山干涸了又潮湿,只有我,一年年地变老变干。

在我身体里唯一不变的,是阿偃和流梳。他们的形象不会老,因为我不知道他们老了是什么样子。我很想和他们一道老去,他们却残酷地在我的心里保留着青春。

这屋子从那以后我就没有来过,可我现在已经不想走进去了。我默默地、静静地站在雪地里。太医们说我不能在冷地久站。太医们懂个屁。他们在乎的是我的身体,我在乎的是我能不能平静地死去。我永远也忘不了阿偃临死前对我喊的那句话,可是我没有听到。我在梦里在朝廷里在战场上不止一次地回想起他的表情、他的嘴唇。可是我没有他那么聪明。

我没有你那么聪明啊,阿偃。

旁边一丛竹林中,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疲倦地转过眼去。那是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似乎比熊还要高出一截。我浑身上下一激灵,爆出了一身冷汗,可是马上我又觉得轻松下来。

“阿偃,阿偃,是你么?”我佝偻着腰,慢慢地向那东西靠过去。

那东西又动了动。竹林哗哗地响,雪大团大团地坠落下来,顿时将整个空地都笼罩在弥漫的雪尘中。

我又爆出一身冷汗来。

“禽滑励!是你?是你!”我大声喊起来,冷汗渗进我虚弱的身体,仿佛冰粒沉进雪中。

“是不是你?你……你是来取回你的心的吧!”我睁大了眼睛,恶狠狠地喘着气,“是你自己……自己死得不开心……谁叫天底下最毒的毒药也毒不死你?你不是杀光了我的夷奴吗……你那个时候为什么不杀我!”

“咯咧咧”的一连串响,那个东西直起腰来,我后退一步,看见他转过身来,我看见的是一张青铜的面具。

仲昆!

仲昆不是已经在郊祀的当晚,由召公亲自监督烧毁了么?难道连机关人也有鬼魂?

看着他一步步地走近,我的汗水如同滚汤般迅速湿透了数重衣服。

“阿偃,阿偃!阿偃你在哪儿?”我仓皇地大叫起来,“仲昆……阿偃!阿偃!”

仲昆在我面前停了下来,他歪着头,用青铜眼睛注视了我很久很久。忽然,从他的身躯里传出一阵细碎的声音,接着,仲昆的头歪了歪,以我熟悉的动作拍打拍打双手,发出“啾”的一声。

“啾啾,啾啾……”青铜人在我的面前,欣喜地叫着,拍打着,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忽然一把抱住了他。

“仲昆!”

青铜人吓了一跳,轻易地挣开我老弱的双臂,接连向后退了几步。他“嗽啾”的咕噜着,歪着头看了我许久,终于转过身去,一跳一跳地向竹林深处走去,天迅速地暗了下来,青铜人的身躯,只转了几转,就消失不见了。

阿偃的话,我终于明白了。他最后那一声就是在告诉我这个秘密。他最终也没有把他与流梳公主心爱的仲昆装上人心,变成一个武者,而是把它留了下来。阿偃是超越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智者。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我的计划,可是他还是照我的话做了。他只是成全我这个朋友的心愿而已,就像最初他为我钓起第一条鱼。他交给我的,是用武者的心脏做成的真正的武者。

禽滑励,对,是他,我想起来了,我的老师。他也不是不敢杀我。那个时候他虽然中了剧毒,但只要他高举着剑,整个世界也就没有人能阻止那剑锋砍下。可是他还是死了。天下最毒的毒药没有毒死他,毒死他的,是我的心。

今年冬天的最后一场雪,细密无声地泼洒下来。我躺在小屋外的雪地上,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舒适和满足。我很想就此舒服地睡去。我看来快要睡着了。我很欣喜地期待着梦境把我吞没,就像彤云把云梦山吞没一样。

⊙文学短评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是拉拉的科幻处女作,也是给他带来广泛赞誉的一篇小说。单从题目上看,《春日泽》并不像是“中规中矩”的科幻,它取材于古代偃师造人的神话,包含着浓郁的“中国作风,中国气派”。正如人所评论的,小说“清澈的文字如同秋日的风,从容不迫,带着大周王朝的优雅,氤氲缭绕着隐约的贵族气质,充满了张力”。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架空小说”,故事本身的魅力已然代替了历史的魅力。整篇小说情绪饱满但文笔从容,故事简单却耐人回味,赢得无数年轻读者的赞誉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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