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一)《全球华语小说大系 • 科幻卷》|鬼话连篇网,一个分享鬼故事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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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华语小说大系 • 科幻卷》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一)

拉拉

拉拉,女,新世纪成长起来的科幻作家,仅仅靠几篇有限的作品,便成就了科幻超新星的荣誉。其文字若孩童般的天真透彻,其硬科幻磅礴大气,技术线条细致深刻的语言却又不失诙谐幽默。其主要作品有《春日泽·云梦山·仲昆》《真空跳跃》等。

信步走上云梦山的时候,天还没有亮,雾气蒸腾,白云从山巅缓缓流下。回头望去,仪仗军士们已经看不到了。

我故意留他们在山下的。这山上有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的东西,有我和偃师共同保守的秘密——只不过我活着,闭嘴;他死了,永远不张开眼睛。

一想到偃师的眼睛,我就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那是一双多么清澈的眼睛!在我们生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似乎连水面也被他的眼光照亮。

那一天,也好似今天,云蒸雾绕,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次和偃师见面,似乎都是这样。我穿着短裤,拿着矛,站在溪水中间。按照父亲的要求,我已经抓了一上午的鱼了,可是连小虾都没有抓到一只,正在懊恼万分中。

这个时候,“哗啦”一声,岸边的芦苇丛中钻出一个小孩,穿着平民的衣服,肩上扛着根长长的奇怪的竿子。他看了我一眼,那双清澈得几乎是淡蓝色的眸子中流动着光华,吓了我一跳。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

“喂!”我转过脸,不看他的眼睛,不高兴地说,“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我只穿条短裤,但是屁股上面还是绣着贵族的旗号,这小孩也看出来了,笑眯眯地说:“我来钓鱼啊,大人。”

这个小子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几岁,可是叫我大人,我听起来还是比较舒坦的,脸上不由得浮出了笑意。

“钓鱼?你用什么钓?”

他轻轻地扬了扬手中的竿子,从竿子上顺溜溜地滑下一长串的浮漂、坠子、钩子,由‐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丝悬着,在空气中悠悠地荡着。

我“哇”的一声叫出来:“这是王用的钓竿啊!”

“你见过王的钓竿?”小孩奇怪地问。

“上次郊祀的时候,看见的大周八宝之一。”我不无得意地说。

“你真厉害,还能参加王的郊祀大典。”小孩羡慕地说。

其实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才对。我只是站在父亲后面远远地看了一眼,而这个小孩自己就有一根。我们俩相互钦佩,就一道坐在芦苇丛下。

“你是哪儿的人?我是从王城来的,叫姜无宇。”我神气活现地说。

“我就住在这山上,我叫偃师。”

“你几岁啊?”

“十三岁,你呢?”

“十四了,明年就能娶妻生子了。”我越发得意,转念一想,又把架子收了起来。

“你这根竿是打哪儿来的?”

“我自己做的。”

我吞了口口水:“你给我钓一条鱼吧。”

“为什么?你家是贵族,还用自己钓鱼吃?”

“我父亲要我钓的。我家是兵家,如果不会抓鱼,就不能学习狩猎,不能学狩猎,就不能学战阵,也就不能跟父亲上阵打仗。”我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个夏天过去,父亲就要带哥哥们去砍西狄人的脑袋了。”

“你喜欢砍人脑袋?”

“我喜欢砍人脑袋。”

“那好,”偃师转了转眼珠,“将来如果你斩下西狄的头,送给我一颗,我就帮你钓鱼。”

“小年纪,你要西狄的脑袋干什么?”我看了他两眼。

“我只是想看看天下人的脑袋有什么不一样。”偃师淡淡地说。

这样,我就欠下了人情。可是吹的牛皮中到现在为止只有娶妻生子成了真。父亲在西狄打了大胜仗,擎天保驾之功,王赐婚于我大哥,我家的门第一夜之间从贵族成了王族。天下太平,也就无仗可打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偃师成为好朋友。他住在云梦山上,我一有空就上他那里去。小时候玩陀螺,长大了喝茶。

偃师非常聪明。我常常觉得他的聪明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超越了大周的疆域。他的小屋里堆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半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有会自己转圈的陀螺,会从架子上翻下来又翻上去的木猴,会有“吱吱”叫的木帼帼,也有像只有王室工匠才造得出的钓竿、木轮、可以自动抽丝的卷丝木架。随着年龄的日增月长,他屋子里的古怪东西越来越多。17岁时他把流水引入了小屋底下,推动一个叫做大水车的东西,这样更多的东西如人兽一般活了起来,按动一个机关,就会有一个端着热茶的傀儡从墙壁后面转出来……这些东西随便放一两件到尘世中,都会是稀世之宝,可是偃师从来没这样想过。

有一次我问偃师,为什么想要做这么多的东西?

他习惯性地淡淡一笑,用那种永远都不咸不淡的口气说:“我只是想看看,这种东西做出来有什么意义。”

“你不打算让全天下人都见识你的本事吗?”我从傀儡手中接过茶,追问道。

“这个时代的人不会喜欢我的作品。”

我沉默了。不是因为说不过他,只是一种习惯性的沉默。偃师的脾气我清楚,他总是用他那冷冷的眼睛,把这世界看得扁扁的。这是一种孤芳自赏式的清高,和饿死在首阳山上的那两兄弟脾气近似。那两兄弟一边受朝廷褒奖,一边私底下受人嘲笑。遇到偃师这样说话,我就闭嘴,免得把自己扯进尴尬里去。

“如果让大王看到你的作品,他一定会把你召进宫。”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又说。

“我知道。”偃师淡淡地说,“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做王臣。”

这话里隐隐地含着不大看得起当官人的意思,这也就影射到了我。我勉强地沉默了。

偃师和我其实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奇怪的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我能勉强容忍他的孤高,他也能勉强容忍我的世俗。我们待在一起的目的,似乎只是想身边有一个影子,能够忍受漫长的寂寞。

在家里,在人多的地方,我总觉得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我有两个哥哥,两个盖世的英雄。他们和我的父亲一样,在大周的天空中闪闪发光,而我就成了灯下黑。现在,大哥又出征了,如果再次得胜归来。我们家又将荣耀一时,而我则会在巨烛下被烤得不成人形。与其那样,还不如与偃师一道在山峦里打发时间。

我于是再也不说话,转头望向窗外。在这个薄云缭绕的早晨,天上的云彩沟壑纵横地排列着,阳光如同金色的长蛇,在沟壑之间蜿蜒爬行。窗外稀疏婆娑的树林变成了剪影。默默地站立在青光耀眼的天幕之下。

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景色。

我刚一踏进大门,迎面就走来了二哥和周公,我忙不迭地行礼。二哥脸上的笑容马上拉丁下来,周公老头子则是笑容满面地把我扶起来。

“哟,看看,看看,这是老三吧?都这么大了……”

我一脸假笑地望着二哥。二哥冷冷地看了我许久,这才慢慢地说:“你几天没回来了,不知道朝廷和家里的大事。咱们的大哥又大胜了,王已下令凯旋回都,还朝后还要赐予征岚剑……”他又看了我许久,仰头看天道,“咱们一门也算是盛贵无边了,大哥和我都娶了公主,放着你也不好。王的旨意,可能是要把最小的流梳公主嫁给你——你要争气!”我连连点头,恨不得能向二哥表达我的感激之意。

“还有,上次你拿来的那个什么折叠军帐,大哥这次出兵用了,说好用。”二哥和周公联袂出门,又回过头来,“你还有没有枝微末节的小东西,再拿些来看看。”

“那是我朋友做的,”我吓了一跳,“他、他并不想这些东西流传开来,我……”

二哥哼了一声,眼光扫过来,我像被割倒的草一样弯下腰去。等我抬起头来,二哥早已走得不见人影了。

“人是到不了最向往的天空的。”偃师怔怔地望着高高的天说。

“就像王一样。”我站在他的身边,眯缝着眼睛看。我的视力不太好,而且天太高,太亮,不适合我阴暗的眸子。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接近它。”

“这也是我想要做到的。”我在心底对自己说。

山后面终于传来夷奴们气喘吁吁的号子,只见在山坡顶端的密林中,大木鸢已经露出了它巨大的翅膀。

“好!看我的手势!”我在车上立起来,指挥身旁的小夷奴拼命地挥舞着旗子,“看我的手势就放!”

“等一等!要看风向!”偃师也自车上立起,“风向现在不太对……等一下!”

“叫他们等一下!混蛋!怎么拉不稳?”我使劲往小夷奴头上踢了一脚,“滚过去,叫他们稳住!”

小夷奴连滚带爬地还没冲出去十丈,又一股罡风卷起,大木鸢在一群面有菜色的夷奴们头上高高扬起,绳索断裂的声音整个山谷都听得见。大木鸢猛地一下拔地而起,接着头往下一沉,在那些搅乱我视线的夷奴们满天飞舞的胳膊腿脚中一闪而过,终于彻底离开了山顶,在看不见的空气的推托之下,起起伏伏地沿着山谷向下飞去。

我张大嘴,过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之中清醒过来。“哈哈!飞起来了!真的飞起来了!阿偃!”我狂喜地喊起来,“居然飞起来了!这么重的东西也能飞起来!”

“只要借助风势,再重的东西都能飞起来。”偃师望着远远飘去的木鸢,轻轻地说。

我在心中咀嚼着这句话,直到偃师忽然失声叫道:“糟了!”

大木鸢没有绳子的牵引,飘飘荡荡地越飞越远,眼看就要越过另一边的山头,落到春日泽那边去了。我“哦哟”一声,抖开马鞭的时候,偃师已经箭一般地冲了出去,我举着马鞭想了半晌,才想起是什么让我犹豫的。

“阿偃!不行啊,过了山头就不是咱家的了。春日泽是玉邑!”

山谷里空空的,只有我的小夷奴傻呆呆地站在面前。我突然气不打一处来,没头没脑地赏了他一顿鞭子。

下一眼看见偃师,准确地说是看见大木鸢的时候,春日泽的晨雾正渐渐淡去,但是阳光好像无论如何也射不进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现在由另一个东西照亮,那就是流梳公主。

流梳公主的鸾驾是一具巨大的红色马车,远远望去仿佛是漂浮在湖面上的小房子,其实是马车正停在春日泽清幽的湖边上。大木鸢就静静地漂浮在马车旁边的水草中,可是我没有看见偃师,他明明比我先到。我手一挥,数十个夷奴呼啦啦地跪在泥水中。我踩着其中一个的头跳下马,快步走近鸾驾,在一众仕女惊异的眼光下,单腿跪地,朗声道:“臣,姜无宇,参见公主。”

车内有个清脆的声音轻轻地“啊”了一声,我虽跪在地下,却也看得见周围仕女们先是震惊,而后一个个掩嘴偷笑。刹那间我已面红过耳。

但这并不是来自羞涩的脸红。我的心中只有羞愤。关于流梳公主可能下嫁于我,成为我家三儿媳的说法,在国内早已不胫而走,可是却又迟迟没有下文。我知道,这是二哥在故意地羞辱我,玩弄我,在半空中悬着一个似乎伸手可及的桃子——外人看不见,我其实是跳起八丈高也挨不着桃子的边儿。二哥也许会在玩够之后把桃子丢给我,那要视乎我成为王婿之后会不会危及他大司徒的位置。

我把头埋得更低,想要说,却又咽了回去。我几乎要放弃要回木鸢的想法。这个时候,门一响,偃师从里面躬身屈步退了出来。

大木鸢最终也没有拿回来,因为偃师把它送给了流梳公主。这个小子,一点儿也不知道我和从未谋面的公主之间的牵扯,证明就是,在我俩已不多的话题中,突然又多出个流梳公主来。偃师从来就不是一个结巴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们还没走到分手的地方,我就已经清楚地知道了公主的长发、扎头发的紫绳、白菊花的衣服,以及在昏暗的马车中闪闪发光的小手。

等我再一次上云梦山的时候,盛夏已经快要过去,山麓中已有片片秋叶。我还没进门就被吓了一跳,我派来照顾偃师的夷奴带给我一个消息:在这数十天里,偃师已经去了好几趟春日泽。

换一句话说,在这段日子里,我最好的朋友和可能成为我夫人的公主已经偷偷地幽会了好几次。呸,幽会,真是浪费这个词儿。偃师那个长不大的小子,知道什么叫做幽会!我心中一时间像打翻了五味瓶,忒不是滋味。

不过,这种感觉在我进屋的那一会儿工夫忘得干干净净。就一阵儿没来,屋子里已被许多我连见也没见过的东西塞得满满当当,我要从门厅走到里屋甚至还要爬过一大堆木头架子,当我爬得正起劲的时候,架子上一只木鹦鹉“哇”的一声,吓了我一大跳。

偃师就站在里屋中间,笑吟吟地看着我狼狈地从架子上爬下。才一个多月没见,这小子好像忽然长大了一圈,脸色也红润起来。

“喂!你这小子,要搬家呀,弄得这屋里……嘿哟,你个坏东西!”我把一个突然跳出来的小木偶一巴掌打到一边去。

“我在做东西。”偃师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很想做东西,可惜一直都不知道做什么才是最好的。”

我知道你为什么想做东西,我心里想着。夷奴告诉我,这几次见面,偃师都送给流梳公主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因此公主想要见到偃师的心情也是可想而知。

偃师兴致勃勃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给我看这一阵子他的各种发明。

“你看,这是小木鸢;这是爬绳木猴;这是脚踩的抽丝架子;这是可以放出音乐的首饰盒。”

他拨弄了一下那盒子,盒子里就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铜锤敲在云片石上的声音。不过,管他呢,小女孩就喜欢这种没听头的声音,还管这叫音乐。我一一地看,其实根本没有留意,直到我的眼睛被一片红色刺痛。

那是放在偃师床上的一方红色的丝帕。那红色,突然之间如同火一样在我的眼中燃烧起来。

这是一张女人的丝帕!在大周,除了王室,还有谁能拥有如此华丽的丝帕?我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流梳公主!

看见自己未来夫人的手帕,体面地放在好朋友的床上,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知道。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我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之前,跳进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印象竟然是我那阴险的二哥!

我由于控制不住心里翻江倒海的思绪而长长地吐着气,走开两步好冷静下来。流梳公主,王的幼女,我的二哥忙着把公主变成我的枷锁,而且还要在那之前忙着看一出我自己伸长脖子向绳套里跳的好戏。这个混账!

“你看,这个,这个,跳舞的娃娃,”偃师招呼我,“这个好玩吧?”

我木着脸,一伸手就把那个正蹦蹦跳跳的小木头娃娃扫到地上。偃师抬起头来,被我眼中流露出的神情吓了一大跳。

“你以为这些逗小孩子的玩意儿就能骗到公主的欢心?”我冷冷地毫不掩饰地说道,“别傻了。”偃师陡然间像被人抽了一鞭子,脸先是一白,接着慢慢地红起来。

“公主不小了,今年16岁,已经待嫁。”我把“待嫁”两个字吐得特别重,“你想想看,围着公主的都是些什么人物?”

“你、你……我、我……”就这一下子,偃师失去了往日高高在上、平淡冷漠的镇定,口气慌张得我直想大声笑,“我没有……”

“你骗得了别人,还想骗过我?”我大笑,竭尽所能要压倒偃师,“你这些天来做了什么事情我会不知道?你看你的样子,又得意又害臊,呸!害什么臊!”

这也是我的风格。我就是理直气壮一俗人。不过今天,俗人的气势远远盖过了清高的羞怯。我忽然发现在我的计划开始实施以前,就已经得到了意外的满足感。

我花了几个时辰把偃师摆平了。我几乎全胜。我让他相信,要想得到流梳公主甜甜一笑,简单;想要得到会心一笑,难,除非他做出更动人的,甚至是最动人的奇珍异宝来。这事对偃师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做什么好呢?”偃师皱着眉想,“我不知道什么是最动人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现在我正在气势上压倒他,所以不能表现出没主见。

“人。”我看着被打落在地的跳舞娃娃说。

“人?”

“对。一个真正的人。一个七尺高、穿着华丽的彩衣、能和着歌声自由舞蹈的人——跳舞娃娃有什么稀罕?如果你能做出一个真人大小的跳舞人偶来……”

偃师的眼睛直了。

“想想看,那将是空前未有的杰作,阿偃。从来没有人,将来可能也不会有人做得出来。没有女孩子能抵挡住如此可怕可爱的东西。”

偃师猛地跳了起来。

“听着,这是你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我口气轻松地拍拍他肩膀,其实自己心里也在为想出如此可怕的主意颤抖,“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好了。”

我连蹦带跳地一进家门,浑身上下就是一哆嗦,赶紧蹑手蹑脚低下头来,可是已经太迟了。

大哥和二哥两人脸青面黑地站在门厅里,大哥的一百多甲士环列四周,二哥手下的一百多官吏则聚拢在二哥身后。看样子两个人又吵架了。我最怕他们两个人吵架。一个是手握重兵的大司马,一个是权倾朝野的大司徒,他们两个吵起来,整个大周都会摇动,所以他们一般很有理智,一旦相持不下,就拿弟弟来出气。

他们可只有我一个弟弟。

“到哪里去了?”大哥问。他问的时候,我听得见周围甲兵身上的盔甲和刀剑碰撞的声音。

“我……”我吓木了。

“跟你说了,让你每天到朝上跟我好好学习!”二哥不甘示弱地插进来,“一天到晚地往外面跑!你以为在外面跑野了,人家就敬重你?”我不用看,也知道他的眼睛是瞧着大哥在跟我说。

“我、我……”寒气直逼上来,我已经全身麻木不知疼痒。哥哥们对我来说那种死神般的感觉,在肌肤上慢慢地爬着,舔起一个又一个寒栗。

“算了,你爱往外跑,也没什么。”大哥马上接过去,“我的部下禽滑励,你知道吧?如今是我的奉剑郎,”他把“奉剑”两个字吐得极重,周围的人不由自主地把深深埋下的头又向下压一压,“我就把你托付给他,做你的剑术老师。将来,说不定咱们家还有第二个有出息的!”

我双腿狂抖着,大哥当着众人面这样说,那就是不可以更改的了,下来二哥不知道怎么整治我呢。

二哥大概也没料到大哥会一口就抢了先机,沉默了一下说道:“听着了,也不能光是贪玩好耍,荒废了政事!家里将来要辅佐王室成就千古不易之霸业,要多出几个真正有学问的。你前几次拿来的那些东西,有的纯粹玩物丧志……有几样还可以,或者就能进奉给大王。你要仔细搜罗些像样的,须知大王在稀世方物上面,也是很用心的!”

“是、是……弟弟、听、听着了。”我恨不得趴到地下去。两个哥哥站在上方,都抢着“嗯”一声表明我是在跟他说话。

几百双脚从我身边“哗啦哗啦”地走过,我低着头站在那里,觉得那声音和耳光声也差不到哪里去。

禽滑励是个高大的人,事实上整个大周也找不出比他更高大的人来。和他在一起走,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几岁的时候走在两个成年哥哥身边的感觉。那可不是什么好感觉,所以我骑在马上,让他走路。

他就走。他慢慢地走着,我的马走步追不上,跑又太快了,只有一路小跑,颠得我差点没当场就吐一马脖子。所以进到偃师的小屋坐下的时候,心里还翻江江倒海地晕。

偃师没有留意我的不适。他根本就不会再留意任何东西。这一个月来,我向全国各地派出的快马几乎充斥每一条驰道,不断地向全国最好的丝匠、铜匠、木匠发出惊人的订单。我甚至还把召公大人送我的生日礼物,来自西狄的犀牛筋也拿了出来。偃师不停地画,不停地修改着设计,京城大道上就不停地出现跑死的马和奴隶。我不管这些。我也不叫偃师管。我有决心,要实行我的计划。

但设计也是非常困难的。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曾经做出一只兽、一只鸟,甚至一条鱼,更何况是人!我在冷静下来之后才被自己一时冲动的念头吓坏了,可是偃师冷静下来之后——他开始全力以赴地实施这个计划。他在一个月内就瘦了至少10斤,但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他画出了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人形。它的皮肤由最好的丝布织成,中间镶进长长的铜线,又坚固又耐磨。它的肉身是由轻薄的羽毛填充而成,因为偃师要它跳舞,不能把它设计得太重。

可是接下来的肌肉,实在是个大问题,偃师不眠不体地考虑了很久。什么东西能够提供力量,什么东西又能将力量传导到全身的每一处,并且坚强、稳定而精确呢?没有肌肉,这个想当然的最好的人偶就连一个半尺高的跳舞娃娃都不如。

我忽然有些气馁。这是不是太过分了?我是不是被报复冲昏了头脑,竟想出如此不合情理的办法?

秋天已经降临,流梳公主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至今连一面也没见过她。而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为了见到她而努力了两个月了。流梳公主到底是什么样子呢?我坐在门厅里想。

突然,脖子上感觉凉凉的,我本能地想动,但那凉意马上就渗进了肌肤。我立刻全身僵直,斜眼看下去,奇怪,并没有任何东西在我的脖子上。

我定了定神,缓缓地转换身体位置,最后终于发现,那股凉意竟然是从木墙外面透进来的。我跳下椅子,哗地拉开门,禽滑励那张巨大的脸镇静地对着我。

我看着他的手,手上拿着剑。

是这把剑的寒气,穿出剑鞘,透过连云梦山上的冰雪都透不过的楠木墙,刺到了我的脖子上。我看着这把剑,感觉就像有小刀在刮全身的骨头。

“征……征岚剑?”

禽滑励咧开那张巨大的嘴,笑了笑。

“好厉害,好厉害!”我强压住心头的震撼,细细地看那剑,虽然包在蛇皮软鞘中,但还是隐隐能看见光华流动。好可怕的剑气,不愧为大周八宝之一。

“拔出来,我看一看。”

禽滑励报以一个简单而坚定不移的微笑。

我伸手去拿,他轻轻地后退,那硕大的身躯不知怎么地一转,我就扑了个空。大冷的天,我的额头一下子见汗了。我这才想起,有人传说他力大无比,能够一手掀翻三辆战车,也有传说他在袭破徐城当夜,手刃三十多人,勇冠三军。传说都是假的,知道真相的人就那么几个。那天晚上他不是杀三十人。他一个人从北城杀到南城,人们拼凑得起来的尸骸一共超过三百具。

要想让禽滑励拔出征岚剑,只能用命去换,这种听起来好笑的笑话,并没有帮助我在初冬料峭的寒风中笑出声。我咳嗽两声,打算换一个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屋里“轰”地一响,风声大作。我没来得及转身,禽滑励“哇”地一叫,径直掠过我的身旁,跟着就是“托、托托”几声。

接下来的事情,我还以为是被征岚剑的剑气伤了眼睛。用一根竹篙和天下第一高手打斗的,竟然是一只半人高的竹箱子!

那箱子做得奇怪,中间方方正正,下面四条木腿跳来跳去,带动箱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灵活地闪避着,而箱子上方则是两只用棉布紧紧裹住的粗壮的手臂,支着一根竹篙,你来我往,一招一式直往禽滑励身上招呼!

我开始使劲捏自己的大腿,拧出了血,却还是一点也没感觉到疼。

不过,禽滑励毕竟是禽滑励,面对着鬼魅般的对手。我敢说他甚至还没有开始认真地打,他只是轻松地挥舞着没出鞘的剑,逗着玩似的把那小箱子拨来拨去。我看准时机,慢慢地靠近他的身后。

禽滑励完全不在乎我走到他的身后。这个人浑身长着眼睛。他知道我对他手里的剑不怀好意,但却不在乎我。好在我对这种轻蔑早已习惯,甚至甘之如饴了。

就在这当儿,那箱子呼地往左一跳,竹篙横扫。我知道,它肯定马上要往回跳,因为这两下子已经被用过三遍了,这种小儿科的玩意儿禽滑励已经不耐烦,所以他这一次并未跟进,而是简单一剑直劈前方。那傻乎乎的箱子果然又往回跳,就像是自己跳去禽滑励的剑下,哗的一声,一劈两半。

这世上总有些有心人,他们关注的是人,而不是物,因为关注人才可以找出人的破绽。那一刻我死死地盯住禽滑励,无论箱子里跳出来的是什么,根本连我的眼角都进不了。

事实上,从箱子里跳出来的,是一只兔子。

一只兔子!

还有什么,比在战场上看到对手是一只兔子来得更滑稽?一个绝顶的高手可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兔子跳出来会不笑出来的。

禽滑励没有笑,但这种震撼远远超过泰山崩于面前。我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

“禽滑励——”我高声叫道,用尽全身力气将高举的剑重重地劈向他的后背。当我的剑几乎快要挨到那扇宽阔厚重的背时,一道白光打消了我的偷袭,却也成全了我的愿望。

征岚剑拔出来了。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看清楚的事情。那把剑只出鞘了一刹那,我身上穿的青铜甲和断成七八截的剑就飞得满地都是。

我站在原地,剑气的余韵让我足有一刻钟喘不过气来。禽滑励发疯般地用他的巨掌在我身上乱摸,看看有什么划伤。其实没有。我很幸运,他很准确,这一剑贴着我肌肤过去,但那寒气已透过了我全身。很多年以后,物是人非,只有我的寒疴逐年沉重。

征岚剑的一划,划过了我一生的岁月。

“这就是肌肉?”

我裹在厚厚的貂毛大衣里,喝着滚烫的姜汤,一面惊讶地看着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偃师把它偎在怀里,爱惜地摸着它的软毛。

“你用兔子来做肌肉?”

“兔子是动力。”偃师解释说,“这还只是原型。我用你送我的犀牛筋做肌腱,再做了和大水车相似的齿轮滚盘,也用犀牛筋绷紧。绷紧的犀牛筋舒张,放出动力。”

他给我看箱子里已被砍坏了的滚轮,那个滚轮像个圆圆的笼子,有几根犀牛筋穿过它,连接在齿轮盘上。他拍拍小兔:“这个家伙,就是动力和大脑。它不停地跑动,可以不断地上紧放开的犀牛筋,不停地补充肌肉的张力,而它的运动又可以通过这些丝线,传递到齿轮上。”

那些齿轮可以控制着犀牛筋的松紧扭曲,就这样,一只藏在箱子里的兔子,就在初雪下来的那个早上,向大周第一的武者挑战了。

我吐出姜汤,开始“哈哈哈”地大笑起来。偃师丢开兔子,任那小家伙在屋里乱窜乱蹦,捂着肚子大笑。禽滑励站在屋外纷纷扬扬的初雪中,一开始没头没脑地看着我们,终于也开始开怀大笑起来。

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大笑,我从来不知道竟会有如此的开心愉悦。如果我知道我这一生中再也不会如此开怀,我会不会珍惜地把那段感情节省下来,留待以后在沉闷中消遣?我不知道。

我不喜欢开心得太久。

接下来的两个月,偃师进展神速。每一次去看,青铜人都往上长一截,它的大腿、小腿、手臂,放得满地都是,不停地被装上拆下。每一次拆下再装上,都离成功前进了一大截。偃师的想法,是要这个舞者跳出最华丽的舞蹈,我也是这么想的。但青铜人的身体内只放得下小的东西,如兔子、老鼠一类的东西。

为了老鼠跳舞的事,不知费了我多少心力,最后终于放弃了。老鼠是不能跳舞的,就像有的人永远也当不了大司马一样。

那天是多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和禽滑励在小屋外的竹林里。我不停地跳来跳去取暖,禽滑励一动不动地坐着,几乎被雪掩埋。于是我想出个主意,让禽滑励来劈柴玩。当然,经过那次事件以后,禽滑励再也不敢在陪同我出来的时候带征岚剑了,不过他对我任性的态度也多少有些了解,所以通常情况下不敢违背我的意愿,哪怕只是开个玩笑。

我们从小屋旁搬了许多粗大木桩,摆在雪地里。禽滑励偏袒右肩,在漫天的飞雪中犹如一尊巨神,高举着斧头,“哗”地一下劈下,被劈成两半的木头通常要飞出去五六丈远。

我拿了根长长的竹篙,站在禽滑励身后,高喊一声:“禽滑励!”然后砍下去。禽滑励大喝一声,如一座山般转过身来,卷起遮天蔽日的雪尘,然后“唰”的一声把我的竹篙切成两半。

我倒在雪地上,胡乱地扒拉着脸上的雪,和禽滑励一道笑得直抖。我们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诸如此类的游戏。

小屋的门一下被推开,一道黄色的轻烟嗖的一声蹿进了竹林,偃师大呼小叫地追出来。那是一只名叫做“桐音”的黄鹂鸟,是我去年送给偃师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会跑掉。我连滚带爬地追出去。一时之间,整座山谷中都是我的夷奴在乱窜乱找。

桐音的声音清越出谷,就在一处山崖下面“啾啾”地叫着。我和偃师凝神屏气,轻手轻脚地走近,眼看着那丛被大雪掩盖的冬青下一动一动的,我们俩不约而同地扑了上去。

然后压在竹顶的大雪重重地落下,把我们俩打得动弹不得。

“这就是心脏?”

“这就是心脏。”

我把小黄鹂捧在手心里,转来转去地看,忽然说:“要找个好的训鸟人很容易,可是桐音没有力气呀!”

“你的脑筋转得很快。”偃师说,“这是我刚刚才想起的办法。我把动力与控制行动的心脏分开来,训练这样的一只黄鹂,让它学会听着音乐起舞,然后调整机关人身体里的构造,把牵引丝线和它的全身连接起来,机关人就能随着它起舞。一只黄鹂跳出的舞蹈,节奏一定是最好最优美的。”

我张大了嘴,先是傻傻地,然后是会心地笑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爱笑。

春天来临了。

位于山阳面的春日泽最先被春天踏中,云梦山的雪还未化尽,那边几乎是一夜之间,青幽幽的春草就覆盖了黑沉沉的沼泽。露出草盖的湖泊,也日渐清澈明亮。再见流梳公主的日子,不远了。

说起来,我还从未见过流梳公主,那个不知不觉间成了我的未婚妻,又不知不觉间成了我向人报复工具的女人。偃师似乎跟我提起过她,不过……算了,我没有印象。

二月中,“桐音”已经会和着黄钟大吕跳舞。四月,那个由机关构成,十一只小松鼠推动,由一只黄鹂指挥的人偶“仲昆”也会跟着那悠扬浑厚的颂歌,在竹海中翩翩起舞。

旷世的作品,在冬季完全过去以后,完成了。

五月初五,小草已不再是青嫩嫩的,而是绿油油地长得满山遍野。从云梦山到春日泽,到处都是一片繁华夏季的景象。流梳公主的音信,再一次越过那条山脊传了过来。屈指已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公主了,偃师虽然还是淡淡的,可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是火热的。我曾经为我所做的感到愧疚,可是想想结果,又觉得这样最好。偃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成全一个是一个吧。

那一天,是北方的使者朝见王的日子。天上流云仿佛也是从北方匆匆赶来的,高高的,白白的,带着夏季罕有的凉气。

我们等在春日泽上一次见到公主的地方。一直到太阳落山,公主的鸾驾才缓缓地出现在视野里。

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看公主一眼。所以我只是带着我的大小夷奴们跪在地上,口中称臣之后就伏下身子。偃师带着仲昆站在水边。那机关人衣着华丽,如同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地站立着。暮色下,水倒映着他的身躯,让我好多次都几乎要把他当成是一个真人。

他们很久没见,这一次相见非同小可,所以谈了很长的时间。我坐在夷奴搭起的帐篷里,吃着烤牛肉,心里还很得意。哼,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相谈甚欢,我也很得意,这叫什么世道。

不知道是什么时刻了,我已有些头晕,便不再喝了。为了不打搅到公主,我不准夷奴们放肆,所以一不喝酒,帐篷就安安静静的。我坐着,外面潺潺的流水声都几乎成了一种恼人的噪音。我又继续喝酒,外面却隐隐地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我越来越烦闷,提起酒壶,已经空空的了。

我顺手把酒壶摔在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小夷奴脸上。不扔还好,这一扔让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跳起来,烦躁地在帐篷里转了两圈——天知道怎么回事,几乎没有经过大脑,我一抬脚,走出了帐篷。

在广阔的春日泽草原上方,不太高的地方,一轮硕大无朋的圆月,仿佛君临天地一般悬垂着。我被酒刺激的红肿的眼睛几乎无法逼视,不禁惨叫了一声,低下头来。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自己卑微的影子,在月光地上扭曲,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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